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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绿茶代尿验出炎症只证明医院检测可信

茶叶产地批发 发表于 2012-9-6 15:04:04 | 显示全部
 本文转自:《医药经济报》 
  前一段时间,记者用绿茶冒充尿液在某医院化验出了炎症、霉菌和杂菌,被误诊为重度肾虚、前列腺炎、附睾炎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起公众广泛的关注,社会舆论几乎向记者一边倒。
  笔者认为,任何常规检验都是有前提的,即已知检品是什么东西,否则检验就根本无法进行。“以茶代尿”,茶中本来带菌,被检验出来,只能证明医院的检验结果是可信的,而不能指责医院不靠谱。否则,难道医院的检验结果是将茶水当成正常的尿液大家才没话说?
  不过,作为一名制药企业的质量工作者,笔者想说的不是这个,而是强调检验不可完全信赖,因为质量是生产出来的,更是设计出来的。所有的检验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很多检验项目对检品都具有破坏性,不可能对所有产品进行检验,只可能抽验,也不可能将检验项目设得过多,必须考虑成本和时间等因素。项目的设置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即通过风险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出事概率较大,或尽管概率较小,但危害较大的项目才列入检验项目。而在通常情况下,更多地是依靠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来确保产品质量。正因如此,新版药品GMP开篇即强调:“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药品的设计与研发要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放到整个社会来看,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其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都必须有接受者,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竞争规则,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约束,及消费者、竞争对手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因此,整个社会的产品质量,不是单个企业所能决定的。对于单个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是第一位的,没有那家企业会自己找死。不过“自利”的心并不妨碍企业做好事。只要做好事能赚钱,企业没有道理不做好事;只要做坏事会得不偿失,就没有那家企业非要去做坏事,这又回到了社会制度的安排上了。社会制度如果能够保证信息自由流动,人们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法规会给做坏事的人以严厉的惩罚,那么,整个社会就不用太担心质量问题。这几年我国食品、药品质量问题频发,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信息不对称,人们不知道所消费的产品质量是好是坏。而在维护产品质量上,媒体的功劳是最大的,大多数质量问题的揭露,最开始都有媒体的功劳。
  最后,在此再次申明,笔者丝毫没有轻视检验的想法,相反,笔者认为,检验就像人的眼睛、汽车的仪表。也正因为如此,《药品管理法》第八条即要求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作为一名质量管理部门的成员。笔者所强调的,只是检验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仅仅依靠它。
  检验是不可完全信赖的,因为质量是生产出来,更是设计出来的。所有的检验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必须更多地依靠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来确保药品的质量。

评论列表 ( 评论21 ) 显示全部 倒序浏览

  • 诚旋之光

    2012-9-6 15:41:50
    加油啊!!!!顶哦!!!!!  
  • ypxp1012

    2012-9-6 15:41:50
    不错啊! 一个字牛啊!  
  • ztcm0023

    2012-9-6 18:19:41
    @,@..是什么意思呀?  
  • wsry2297

    2012-9-6 19:50:30
    似曾相识的感觉  
  • mdrwerorp

    2012-9-7 01:07:23
    顶你一下.  
  • stonys

    2012-9-7 05:21:29
    我的妈呀,爱死你了  
  • waweg

    2012-9-7 05:31:43
    都是那么过来的  
  • 123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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