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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观音保质期被“人为延长” 商家一审被判欺诈

茶叶香 发表于 2015-8-14 15:12:57 | 显示全部
 大多数消费者购买食品都会留意其保质期,可厂商将18个月的标准保质期,改成24个月,你还能察觉出来吗?昨日,天宁法院对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超市被判赔偿市民王某5146.2元。

  去年11月,市民王某在天宁区一家超市花1715.4元买了20多盒铁观音,发现该茶叶执行的是DB35/405标准,标签上载明保质期为24个月。前几天,王某闲来无事上网查询,却发现DB35/405标准中规定,成品茶保质期为18个月。也就是说,他买的铁观音的保质期被厂商人为延长了半年。

  于是,王某以超市欺诈为由,要求超市退赔。遭到拒绝后,今年2月,王某向天宁法院起诉。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商品包装上采用的商品标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消费者就构成欺诈,应当依法承担增加三倍赔偿金的法律责任。适用标准明确成品茶保质期18个月,而标签却明示保质期为24个月,因此超市构成欺诈,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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