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绿春村官私分茶农补偿款? 官方:与事实不符
【呼声回应】之五十九:网民:绿春村官私分茶农补偿款? 官方:与事实不符
云南网讯 (记者 赵岗)日前,有网民在金碧坊报料,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哈德村委会主任把国家补偿给茶农的款私分了。而官方调查回应称,目前国家没有一项给茶叶种植户每年每户补偿种植款3000元的政策。因此,不存在三猛乡哈德村委会茶农得到国家补偿款一事。
网民:绿春村官私分茶农补偿款?
该网民表示,他在今年10月回家过年时了解到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哈德村委会每户茶农,每年可以得到国家补偿种植款3000元。哈德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看到其中有利可图,2007年至今,主任、副主任把黑手伸向了朴实的茶农,把国家补助给茶农的钱,悄悄的在私底下分了。
很多茶农向三猛乡的有关部门反映,乡上的领导告诉茶农,他们会让哈德村委会的干部去处理。结果显而易见,茶农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官方:与事实不符
经记者了解到,红河州绿春县三猛乡纪委回复,他们及时组织了人员进行调查,发现目前国家没有一项给茶叶种植户每年每户补偿种植款3000元的政策。因此,不存在三猛乡哈德村委会茶农得到国家补偿款一事。
三猛乡纪委:已返回到各村民小组进行分红
三猛乡纪委调查到,哈德村委会辖9个村民小组,有村联办茶叶地170亩,为摆脱茶叶效益低的状况,经召开哈德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哈德村联办茶叶地2006年至2009年由绿春县外贸公司承包,每年上交哈德村委会集体提留款3500元,四年共计14000元。其中:村委会每年留500元作乡村建设费用,四年共计2000元,其余12000元按全村承包人口分配(9个村民小组共有承包人口1585人),已返回到各村民小组进行分红(人均1元);因绿春县外贸公司无力经营哈德村委会联办茶叶地,2010年11月上交了1500元经济合同违约金后,承包权返回给哈德村委会,哈德村委会没有收2010年的村联办茶叶场承包费;2010年11月,经召开哈德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哈德村委会联办茶叶地承包给本村委会中垂村民李沙波,目前已上交了2011年承包费3500元,除村委会留500元的乡村建设费用外,其余的3000按全村承包人口分配,已返回到各村民小组进行分红(人均1元)。
经三猛乡纪委调查,没有发现哈德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自分国家补助给哈德村委会茶农茶叶种植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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