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农卖茶青给茶商近4万元茶款15年后才讨回
本报讯(记者王龙风通讯员张小云林颖)福清市六位茶农卖给一茶商茶青,被欠了近4万元钱,没想到这一拖竟拖了15年。近日,在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茶农们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这笔钱。1996年至1997年间,南湖村商人梁某以赊账方式向同村老李和老吴等六名茶农收购茶青,双方约定茶农每次交易时将收购的数额登记在茶青登记簿上,每月月底梁某依照茶青登记簿结算。
但让茶农们没想到的是,梁某并未依照之前的约定按时结算。至1997年底,梁某赊欠的茶青款已达39007.45元。茶农们多次上门讨债,均被其恶语拒绝。
无奈,茶农们向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将梁某告上福清市法院。庆幸的是,茶农们于2010年9月在司法所做过调解调查笔录且援助律师案前及时取证,否则就缺失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最后,法院判决梁某应偿还对茶农之欠款,并自1997年起开始计算利息作为延迟付款违约金。
作者:王龙风张小云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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